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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

「书画大讲堂」“道法自然”思想与书法自然之美

来源:未知   作者:曦元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3-19


道家思想作为中华民族本土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道法自然”的美学阐释对书法艺术有着深远影响。今天我就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与书法自然之美和书法同道一起分享几个观点:

尚真与自由之境的道家思想与书法的关系

道家思想起源较早,在道家看来,道是万物的根本,万物都按自己的天性自然而然变化。而书法作为我国传统而独特的一门艺术,其艺术上的自然观就来源于老子的道法自然。在书法艺术创作中书者不仅要汲取大自然的形象,还要汲取万物体现出来的韵律。书法家不只是追求字体的形,还要感悟字体内在的变化与自然万物变化的融合之处,表现出自然的灵魂所在,这些其实都承载了道家自然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书法用外在的美学形式演绎着道家“宁静致远”“无为而治”的哲学思想。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庄子。庄子极为推崇天地美。“既雕既琢,复归于朴。”他认为天道自然无为,美在自然。“意在尘外,怪生端”。他极力向往顺其自然的自由思想和无限之美,主张精神上的物我两忘,逍遥自在。所以,历史上凡是优秀的书法大家其书法作品在美的形式上都有一种“自然”之妙,恰如庾肩吾的《书品》中说言:“带字欲飞,疑神化之所为,非世人之所学,惟张有道、钟元常、王右军其人也。张工夫第一,天然次之,衣帛先书,成为‘草圣’。钟天然第一,工夫次之,妙尽许昌之碑,穷极邺下之牍。王工夫不及张,天然过之;天然不及钟,工夫过之。”所以,在书法创造中,学书者若能用道家思想贯穿技法,能够淡化对书法艺术的功利心,窥探自然之玄妙,处理好技巧与自然的关系,便可以创造出更好的艺术作品,同时也可以提升自身的艺术修为。

书法“法外求法”的自然之源

书法讲究理与趣、法与意、技与道的相生相成,水乳交融。一旦求得,就能达到庄子所说的“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精神境界。所以学书者先要发无上心,突破思维束缚,开显书法法度之玄妙,然后不倦万行,才能达到物境不扰,浑然忘我,书心相融的境界。

常言道:若要求法外之法,功夫即在书外。一个书法家的成长,既要师法古人,重视对经典碑法帖碑刻的学习,还要重视在“字外功夫”上参悟。要“书内书外,艺道并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断开拓眼界和心胸,深入生活,善于在大自然当中发现美,进行人生体悟。如此才能通过艺术创作来抒情写意,与心象相契合,达其性情,形其哀乐。在这里特别要强调两点:

 

其一是人文思想对于书法创作的重要性。古人云:“无为有为互为补”。庄子、孔子、孟子、老子,这些我国传统思想集大成者,不论有为,还是无为,他们不同程度上都注重了个人的人格独立,注重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有独立的人格,才会有独立的艺术。所以对当代书坛而言,我们要本着“古不乖时,今不同弊”的思想,在继承弘扬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即人文精神的同时,还要尊重艺术独有的个性。通过“法处求法”脱化变革后,达到风神独具的艺术效果。

其二是对自然生命的感悟对书法创作的重要性。《庄子》中曾记录了孔子与颜回讨论感悟的话题,提出艺术家最深的感悟就是实践体验,并且最珍贵的就是灵感。这可以说是我们书法艺术创造最主要的思想源泉。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一丘一石都蕴含着无限的生机与活力。书者只有投身于大自然,获得灵感体验,才能在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中直观自己,复现自己,肯定自己,才能找到自身的自由状态,接触到美和美感的实质。所以从这一点上说,法外求法是书法走向自然、走向生命的一种必然回归。

天地合一的大道之美对书法的影响

道家思想的核心是讲究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历史上诸多道家学者都是有名的书画家,他们修身养性,既精通道法,又能挥毫泼墨,落笔成体。使修道与书法艺术相互契合、相得益彰,达到了书道合一的境界。如书圣王羲之,自祖上皆是虔诚的道教信仰者,他认为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更应讲究自然之美。自然之道是游离于四海尘垢之外,追求自我的释放。他在《书论》中说:“凡书贵于沉静,含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他主张“致虚静”“守静笃”“凝神静思”“意在笔先”,独与天地精神之往来。法贵天真,返璞归真,崇尚人生的自然放大之美。

王羲之在书法上师法造法,循自然之势,形成自然飘逸的风格,他与清谈名士彼此引为同道,隐遁山林,服食养性。东晋穆帝永和九年暮春三月,他与同道好友休憩聚会于有茂林修竹,亦清湍急流的会稽山阴之兰亭,写下传世杰作《兰亭集序》。他超越常人的情操升华和人格风度的飘逸形成了他书体风格的飘逸。鹅池、墨池,既是他修心养性的象征,也是他创造书法的体现,契合了庄子大美“贵真论”的核心奥义。正所谓,艺与道通,目击而道存。

以上是自己对道法自然思想与书法自然之美的几点看法,不足之处,恳请斧正。

(责任编辑: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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