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近日发布《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的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第五十四条规定:
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两条条文引发了大量讨论,
不管是网友还是业界人士均表示不赞同。
有网友认为,该条文有悖科学精神。
——医学是一门科学,在不断否定中发展进步,不存在诋毁、污蔑的说法,如果中医药是科学,就应该接受批评和否定。
——中医药的声誉和价值不能靠禁止议论、动辄处罚来建立。
有网友担忧,该条例是否意味着不能反对、质疑中医,质疑者将处罚。
——以后有人宣称中医药无效,是否就要被抓?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邓勇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对中医药的评价要有客观合法的态度,中药既不能包治百病,也不能对此搞道德绑架。
官方回应:是误读,不排除修改或删除可能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网民对草案存在误读,并不是说诋毁就判刑。草案目前仍在征求意见,最终将结合反馈建议进行综合评估,不排除修改或删除部分条文的可能。针对两条争议比较大的内容,记者联系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文遭到了误读,并不是中医药不容置疑。网友们说的‘质疑’‘妄议’和诋毁、污蔑是两个概念。他还提到,不存在所谓质疑就要被处罚,也并非诋毁、污蔑就要判刑。此外,他还表示他说,原文里对于处罚有很多限定。如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构成犯罪”。据了解,征求意见期结束后,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根据建议进行评估,最终形成一个确定的版本,最终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今年9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