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所谓的“易经八律”,出处暂无。但是觉得有一定道理,今天分享给大家!
1、觉人之诈,不愤于言。
察觉出来别人的狡诈之处,在欺骗自己的时候,言行举止不表露出来。至于是拆穿还是置之不理,要看具体情况。
2、受人之侮,不动于色。
受到别人侮辱,脸色毫不改变。做一个有修养有道德的人,不和小人一般见识。
3、察人之过,不扬于他。
观察到别人有错误,不向他人宣扬。人谁无错,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优点,这是很正常的。人和人之间需要认同和理解。
4、施人之惠,不记于心。
给别人以恩惠,乐善好施,而从不记在心中。帮助别人之后,不要老是记在心上,不要有让对方感激你的这种心理。一方面是自己的个人修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失望。
5、受人之恩,铭记于心。
接受了别人的恩惠,要牢牢地记在心里,不要忘记。说的是人要有感恩之心。正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既是美德,又是报恩!
6、受人之鱼,而学之渔。
接受别人的鱼,而且学习他捕鱼的方法。这句话寓意是获取东西的同时,要掌握获取的方法和技巧。这样自己才能有所成长,做事情才能成功。
7、识人之才,授之于权。
看他有哪方面的才能,就授予他什么样的权利,让他更好地发挥他的才干。也就是根据人的才能,来分配对应的权利,去更好地做事。
8、善于谋人,有容乃大。
善于谋划的人,懂得如何与人打交道、处理人际关系;能容天下事情的话,自然胸怀宽广气度不凡。前句对人,后句对事。但讲的其实都是处世为人的态度。
做事情,一般是先要懂得处理人际关系,再者才是筹划具体的事情。而处理人际关系,就必须有超常的气度。